1984之狂潮

《1984之狂潮》

第734章我是一个演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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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er的目标是90%,在达成90%后,剩下的股东你可以直接以合理价格把它们买走(cash

out),而不需要经过他们的同意(会有一个特别的股价过程,我不详细介绍)。而这种叫short form merger;第三种,当获得51%的控制权以后,可以要求管理层增发股票,再收购这些增发的股票直到完成90%的控制权,然后再用short form merger把其他的股东cash out。

当然,在实践,获得实际控制权并不一定需要51%,有时候33%的股权可以成为最大股东,也够呼风唤雨了。到底收购多少股份,这些都要视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收购目标来确定。

介绍到这里,应该明白了吧?蓝星的情况是较特殊的一个,王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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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34章我是一个演员 (第2/3页)

超过180美元一股的价格。

在这里,再简单介绍一下收购的基本常识:

在恶意收购,买家并不联系管理层(这个在现实操作并不常见的),而是直接向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发交易邀约(tender offer)。举个例子,首先买家在目标企业已经拥有了10%的股份,一直想要找机会收购目标企业。这时候买家会像其他股东发一个tender offer,说我要以75每股的价格收购公司41%的股票。这个offer会一直有效20天,或者,直到45%的股票已经收满为止。如果这个tender offer买到了41%的股票,那么买家拥有了51%的股份,也即公司的控制权(注:这里假设公司只有一种股票,所有股票都有相同的投票权)。

理论讲,买家拥有了51%的股份以后,拥有了绝对的控制权,收购目的也达成了。至于怎么样从51%到100%,有很多办法。第一种,是在发tender offer的时候附条件,如果tender offer的目标能够达成,那么会以相同的价格收购剩下的股票;第二种,如果tend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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