魔临

《魔临》

第三百一十五章 晋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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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很鲜,馄饨皮薄馅厚且不腻,碗面上撒了些许葱花,添了几滴香油,香。

月馨小声道:

“那位家里已经报官了,说他不见多日。”

瞎子点点头。

“是相公你安排的吧?”

瞎子又点点头。

“算计他,要是留了痕迹,未免不太好看。”

显然,月馨是知道剑圣的身份的。

当然,只要不傻,就不会不留意到能住在伯爵府隔壁的人家,怎么可能会是纯正的小门小户?

再者,月馨平日里都和四娘在一起管账,每日都要进出伯爵府,也是和剑圣见过的。

“我只是提醒一下他,他这会儿,应该做些什么,帮他意念通达。”

瞎子不紧不慢地说道。

“还是危险,我可是听说,他的剑,曾杀过司徒家的皇帝。”

“是家主。”

“但和皇帝有什么区别?”

“好像,的确没什么区别。”

“我只是觉得,这类人,不是好操控的,相公,我是担心你,你不要嫌我啰嗦。”

“怎么会呢,我知,我知。”

喝了口汤,见自己妻子还是担心的模样,瞎子笑了,

道:

“我只是让狼崽子鼓动一下那个刘大虎去报名上前线而已。”

“那个单子,还是相公你让我找风姐姐批的。”

“嗯,我也就做了这个,但我也不知道,剑圣居然会出城帮我们杀楚国探子。”

“相公,您不知道?”

“他是剑圣,我怎么可能操控得了他,我只知道,他应该会做些什么,要打仗了,放着他留在家里不用,未免过于可惜了一些。

他去伯爵府里找四娘,或者等主上回来找主上,也是一句话的事,但这次出征,他必是跑不了的了。

君子可以欺之以方,他不是好人,但却是君子。

不过,他比我想象中,要更激进一些,到底是练剑的人,脾气也直,不,不能用‘直’这个字,应该叫通达。

拿得起,又放得下,放下后,还能再随时拿起来,啧啧。”

“相公又说我听不懂的话了。”

“记在心里,慢慢品就是了。”

就在这时,门口传来了敲门声。

一响,再加三连响,一响,再加三连响。

中间有询问声:

“北先生,北先生?”

“进来。”

瞎子将最后一只馄饨送入嘴里。

肖一波推开门,站在门口,道:“北先生,伯爷让卑职给您带句话,孩子,还是应该多读书。”

“我知道了。”

“先生有什么需要卑职帮忙回复伯爷的么?”

“不必了,我随你去伯爵府。”

“好的,先生。”

瞎子站起身,对妻子道:“劳你收拾了。”

平日里,

月馨做饭,瞎子洗碗。

瞎子洗碗,洗得比正常人还要干净,因为瞎子有洁癖。

当然了,这也属于生活中的一种小情调,既然身而为人,总得活出点人味。

月馨笑着点头,

递给了瞎子一盏灯笼。

瞎子接了过来,

走出门后,

肖一波伸手从瞎子手里接过灯笼,在前头领路。

“北先生,隔壁那位,刚回来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北先生,您小心脚下,这里有积水。”

“嗯。”

……

“咕嘟……咕嘟……咕嘟……咕嘟……”

梁程拿着一个大瓢,从大桶里将鲜血舀出,顺着棺材口延伸出来的竹管,一路流入了棺材内。

其实,是可以直接倒入棺材的。

之所以要加一根长长的竹管做接引,是因为于冰窖中,血水经过了这么一个距离流淌,等流入棺材后,温度,就很宜人了,带着些许冰凉。

有些人,就是喜欢讲究这种调调。

等舀了大半桶出去后,梁程走到棺材旁,伸手在上头敲了敲,

问道;

“剩下半桶给你冻起来?”

棺材盖被缓缓推开,露出了阿铭的脸,他明明前一秒还浸泡在血水之中,但等其坐起来后,身上,却没有丝毫血渍。

“今儿的血,不错啊。”

“战场上特意挑了些会功夫的野人放的血。”

“有心了。”

“不客气。”

“等下次换你受伤了,我也会对你好的。”

“你,这是在咒我?”

“你还会怕人咒?”

“也是。”

阿铭手臂撑在棺材边缘,道:“又要打仗了。”

“怎么,厌倦了?”

阿铭摇摇头,“这么有意思的事情,怎么会厌倦呢?我最欣赏的烟花,就是生命的成片凋谢。”

“那你情绪不高。”

“躺太久了,躺得有些懒散,像是找回了冬眠的感觉。”

“被多射几箭就好了。”

“信不信下次你受伤了,我给你旁边整一群死猪来为你提供煞气?”

“我一般,很少受伤,你在主上身边,主上又………总之,你很容易受伤,所以,我下次可以考虑给你放在城内做猪血肠的作坊里。”

“我开玩笑的。”

“我也是。”

阿铭转了个身,从棺材内掏出一个红酒杯,又从棺材背面的冰块里,用自己的指甲取出冰存于中的红酒。

倒了半杯,

轻轻晃了几下,喝了一口。

随后,

将杯子递给了梁程。

梁程接过杯子,一饮而尽。

“唉,咱们这里,除了瞎子,没人会品酒的,真是糟蹋我东西。”

“四娘呢?”

“她那是项目。”

“你继续休息吧,军营里还有事要我去处理。”

“您忙,我等要出发伐楚时再出来。”

“您休息。”

………

“喂,大个子,你说我师傅去哪里了?我可是担心死了。”

月光下,剑婢坐在小院里,手里拿着一把葵花籽嗑着。

樊力挠挠头,道:

“没看出来。”

“我是真的担心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你说,师傅他不会厌倦了这里的生活,不辞而别了吧?”

“不会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感觉。”

“我不该问你的。”

“对的。”

“会不会师傅是嫌我笨,所以不想要我了。”

“有可能。”

“……”剑婢。

剑婢气鼓鼓地道:“你难道不应该说我很聪明很有天赋么,我可是天生剑胚,剑胚唉!”

“好,剑胚。”

“……”剑婢。

樊力蹲下来,开始用一块巨大的磨刀石,磨着自己的斧头。

“我说,大个子,你怎么没想着娶个媳妇?”

“没想过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女人,麻烦。”

“也有女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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恰好这时月馨端着两碗馄饨走了过来,不由地道:

“该叫这孩子留下来一起吃的。”

瞎子摇摇头,道:“和我吃饭,他拘束,罢了。”

月馨笑了,“也是。”

放下碗,分了汤匙,小夫妻二人就坐在院子里一起吃夜宵。

二则是沙拓阙石的事迹,他对那句“我本荒漠一野蛮”很是神往。

狼崽子翻过了墙头,来到了瞎子面前,有模有样地给瞎子行礼:

“北先生,您交代我的事儿,我做得好吧。”

瞎子点点头,

道:

“但不能让你上前线。”

“我懂,就是让我去帮忙刷马,我也愿意!”

“嗯。”

“多谢北先生,多谢北先生。”

郑蛮又郑重地行了个礼,离开了院子,来时翻墙,去时走门。

最后,得出的结论是,人的一切伦理道德,都是以百年来计的。

其实,正常人活不到百岁,七十岁,差不离了,在这个世代,平均寿命只会更低。

所以,有限且不够的生命下,人生被无比紧凑地划分了好几个阶段,这些阶段之间彼此相连,甚至,相容。

小时候,得忙着长大,读书;成年后,得忙着挣一口营生,养活自己,同时,还得寻找配偶,繁衍自己的下一代,下一代出来后,再为下一代去辛苦;

幸运的话,临了存够了钱,还能给自己提前置办一口寿材。

“好。”

剑圣已经出门许多天了。

“那这次伐楚,我能去不?”

“能。”

“哈哈。”郑蛮开心地笑了。

他就找到了瞎子这里,瞎子给他改了个名字,叫“郑史”。

不过,一年后,狼崽子就又主动找先生,将自己在学社的名字,改为了郑蛮。

这件事,瞎子也知道。

就算是成年人,在面对这种歧视时,也会很受煎熬,但这个孩子,仅仅用一年的时间就走了出来,不再以“蛮”字为耻,反而引以为荣。

一是因为郑凡军中,蛮族士兵开始越来越多;

身为魔王,经历了繁繁种种,你再想说去轰轰烈烈地爱上一个人,真的太难为魔了。

人经历得多了,各方面的情绪,其实就会麻木,阈值,也会高很多。

正如四娘曾对郑伯爷说的那句话一样,

老娘这辈子,怕是不大可能对男人感兴趣了,但唯独主上,是唯一的一个,让我不恶心的一个。

瞎子也曾思考过,为什么大家伙的日子,会过成这样;

瞎子从沉思之中脱离出来,对狼崽子招了招手。

郑凡曾给狼崽子取名,叫郑蛮。

入学后,狼崽子曾一度觉得自己的这个名字不好听,因为同学一直喊他蛮子蛮子。

无论燕民还是晋民,在种族歧视这种事上,是无比的一致。

郑蛮不敢去求郑伯爷改名,因为他的名字本就是郑伯爷取的,虽然郑伯爷当初取这个名字时,也很随意。

其实,普通人的一生,过得很快,快到对于大部分人而言,你所面对的情啊、爱啊以及种种的情绪,都来不及去分辨,这到底是真的呢,还是仅仅一种惯性。

就如这夫妻之间,理所应当,两情相悦,但别说是这个时代了,就是在那个熟悉的现代,枕边人,能“相看两不厌”已然是阿弥陀佛了。

所以,瞎子并不觉得自己把日子真的过成日子,有什么不对的。

“北先生。”

狼崽子从院墙那里探出头来。

第三百一十五章 晋级 (第2/3页)

桐分析了一遍京城局面,还和老人家聊了聊他和他孙女的小日子。

其实,挺平淡的,但温苏桐已经很满意了。

这是一个大争之世,而处于漩涡中的人,依旧能够将日子过得平淡,本就是一件极为难得的事儿。

瞎子对这个妻子,不能说满意,只能说,很合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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