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想当巨星

《我不想当巨星》

第461章 转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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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这是愿打愿挨的事情,网站自然不会白白的培养你。

人家的合同就是这样的,你爱签不签,不签就不推你,这部是合同欺诈的问题,这是一种交易的选择。

其实点点的合同对大部分人来说,没有什么坑。

因为你不到那个地步,你的版权根本无法变现,不值一文钱,又能有多坑?到了一定的地步,你就可以谈条件了。

徐乾是准备全力开发《全职高手》这个ip的,自然不会和别人分享,而且还是和企鹅,这更加不可能了,所以徐乾不再和对方合作。

当然在这之上还有大神合同,以及白金合同。

点点用“3.4其他权利……包括但不限于《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十条第一款……”就把作品全版权包括影视、有声……都签死了。

还有一条“8.1……甲方优先于任何第三方获得上述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……若乙方在上述期间未创作新作品,享有乙方第一部新作品的优先权。”

合同说的比较清楚了,电子版权(电子书)、音频版权(有声)、简繁体实体版权(纸质书),这三个版权的全部版权归平台所有。这三个版权中,电子版权、音频版权所得净收益的50%归作者,另外50%归平台;实体版权的净收益70%归作者,30%归平台。

至于另外的电影改编权、游戏改编权、动漫改编权等等,合同规定的是净收益50%归作者,这类版权主要是平台和作者共有。

“洞洞竟然不在点点写书了。”

“这真是瞎操作。”

“点点才是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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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1章 转投 (第1/3页)

要说当今网文圈最大的八卦是什么,那就是作家洞洞和点点闹翻了。

也不能说是闹翻,只能说是洞洞不再和点点合作了。

徐乾倒是想和点点合作,只不过在版权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。

点点签约合同有两种:一种是普通的分成合同,一种是长约合同。长约合同规定的是作者(笔名)五年内要在阅文写书,且完成每个月的规定字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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