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雨大宋

《风雨大宋》

第157章 避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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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之前,杜中宵下令彻底清查京西路各州的常平仓和义仓。以通判为主,各州互查,再抽出一部分知县,进行覆查。账册必须清楚,如有亏空,写明原因,暂不进行追缴。

官场上做事就是这样,把官员们的责任免了,他们做事才能放下心来。只是清查账册,而不追究责任,得到的数字相对准确。不加上暂不追缴这一句话,账面数字就不可信,地方官必然想方设法隐瞒。即使说了暂不追缴,许多地方的账依然不对,部分官员还是打着先在数字上糊弄过去,后续补上的主意。

这些事情办完,已经到了腊月。杜循坐着火车,急匆匆地到了樊城,说是年前来看看儿子。杜家在许州根基已经稳固,现在又通了火车,来往方便,家人不与杜中宵住在一起。每隔一断时间,他们来探亲。

到了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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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7章 避嫌 (第1/3页)

从襄州回来,杜中宵与发运司一起上奏,在汴河和汴襄铁路沿线州县行均输法。加大发运司和州县的权限,对朝廷所需的物资灵活采购,三司不再定地、定价,实行徒贵就贱、用近易远的原则。这套办法是发运使许元提出来的,在汴河沿岸已经部分实行,现在扩展到京西路来,做了补充。

随后杜中宵上章,把常平仓平抑物价的货物范围,从粮食为主扩展到一般货物,建立完整的商业网络。即京西路分别在洛阳和襄阳设立常平市易司,重要州县设立分司,下面设场,自由贸易。常平仓根据一路之内的价格趋势,价低即买,价高则售,保证市场价格稳定。

宋朝商业实行的是行会制,不是自由贸易,产生了很多弊端。大商人利用雄厚的本钱,和官府给予的特殊地位,把持商业活动,攫取超额利润。官府虽然获得了利用大商人控制、操控经济活动的便利,但商业利润被商人所得,官府得利甚微。特别是税收,大宗贸易以实物税为主,现钱很少,钱荒几乎成为日常。因为市面上的大量现钱,进了大商人手中,货币的流通速度极低。再一个大商人把持商业,压榨其他从业者,小商人、小店铺、小手工业者只能微利,不利于经济的发展。

一月之后,奏章得到允许,让杜中宵以铁监的利润为本钱,在本路建立常平仓体系。正式建立京西路提举常衙门,设于襄阳县对面的樊城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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